上海开放大学宿舍租赁管理规定(面向教工部分)

发布者:钱炜发布时间:2023-09-01浏览次数:33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校内宿舍的管理,有效利用校内宿舍的有限资源,化解青年教师的居住困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校相关政策,面向教职工入住校内宿舍的事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对租住给教职工的校内宿舍实行周转性、有期限、契约化管理。

第三条后勤部门负责制定校内宿舍(面向教工部分)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监督检查宿舍管理部门的工作。宿舍的租赁合同由后勤部门负责签订,宿舍安排等具体工作由宿舍管理部门负责。

第二章租住宿舍的条件

第四条申请租住校内宿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校在职教职工。

(二)教职工本人及配偶均未享受过任何形式的福利分房和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

(三)教职工在沪无自有住房(含自购的商品房)。

(四)学校认定可以租住校内宿舍的其他情况(如餐饮、宾馆等服务外包单位人员)。

第三章租住宿舍的程序

第五条教职工租住校内宿舍的程序:

(一)入住:

1.人提交《校内宿舍住宿申请表》至后勤部门审批。

2.宿舍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安排宿舍,后勤部门负责与租住宿舍的教职工签订《校内宿舍租赁协议》,协议一年一签。

3.凭《校内宿舍租赁协议》和缴费通知单到宾馆交付租赁保证金及第一季度租金。

4.凭租赁保证金及租金收据通知联到宿舍管理部门办理入住手续。

(二)退出教工宿舍:

1.退房人到宿舍管理部门办理退房手续并领取退房单。

2.凭租赁保证金收据及退房单至宾馆前台退领租赁保证金。

第四章租期和租金

第六条教职工租住校内宿舍实行有期限过渡,租住期不得超过三年,期满后不予续租。逾期不退出宿舍,逾期后第一年的房租加1倍,第二年的房租加2倍,以此类推。

第七条后勤部门委托评估公司对校内宿舍的租金进行评估,租金标准按照15//床的标准收取。水、电费用已包含在房屋租金内,不再另付。淋浴、直饮水按照统一收费标准以校园一卡通计费使用。

第八条教职工租住校内宿舍的租金在签订完《校内宿舍租赁协议》后,到宾馆按季度支付房租和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按500/人的标准收取。

第九条凡遇特殊情况提前办理退宿的,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不足一个月的以实际入住天数计算。

第五章宿舍的管理

第十条租住宿舍实行契约合同制度,凡租住宿舍的教职工应与后勤部门签订租赁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及安全责任,严格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无条件退还宿舍住房:

(一)调离学校、辞职、离职。

(二)开除、解聘、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

(三)自费出国()留学办理离校手续。

(四)租住宿舍期间已自购住房。

(五)学校认定应退房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租住人如违章、违约用房的,学校有权终止《校内宿舍租赁协议》并没收租赁保证金。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违章、违约用房:

(一)擅自入住宿舍住房的。

(二)擅自将宿舍转租,转借的。

(三)违反以下安全条款的:

1.为确保安全,宿舍内严禁使用违禁电器(电炉、电热毯、电热杯、电水壶、热得快、电饭煲等发热电器以及非统一安装的电扇),不得点蜡烛、煤油灯、酒精灯、酒精炉等明火,室内及走廊上不准烧纸物;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私设灯头和使用床头灯;严禁电线绕床。

2.外来人员须严格遵守登记制度才能会客,严禁小商小贩混入宿舍经商,一旦发现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部门或保卫部门。

3.不得擅自将宿舍钥匙借给非本室人员,不得擅自配备宿舍钥匙。如有遗失,凭本楼管理员开具证明到宿管部门补配或换锁,不准擅自换门锁。应注意个人财产的保管,人走室空时要随手切断电源并锁好门窗。贵重物品、现金要妥善保存,谨防失窃。一旦发现失窃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并向宿舍管理员汇报。

4.不得在宿舍内吸烟、赌博、酗酒;

5.不得男女混居一室;

6.不得在宿舍内从事任何非法活动,一经查实,甲方立即收回出租的宿舍并没收全部租赁保证金,并将有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违反本《管理规定》和《校内宿舍租赁协议》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管理规定》经集团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本《管理规定》自201461日起施行,学校原有的关于教职工租住校内宿舍的租赁政策和管理规定凡与本《管理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管理规定》为准。

附件一:上海开放大学校内宿舍租赁协议


附件一

上海开放大学校内宿舍租赁协议

甲方:上海开放大学

乙方(租房人):

丙方(租房人所在部门):

为做好校内宿舍的管理工作,特签订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承诺严格遵守《上海开放大学宿舍管理规定(面向教工部分)》(以下简称《规定》)。

2.根据《规定》条款,甲方同意将(宿舍室号及床位号)租借给乙方作为临时周转住宿使用。

3.租住时间期限为:至。租住期满后,甲方将收回宿舍。

4.租金标准按照每天每个床位元或每月每个床位元计算,乙方凭本协议及缴费通知单至宾馆前台缴费。乙方遇特殊情况办理退宿的,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不足一个月的以实际入住天数计算。

5.按《规定》条款,乙方租住校内宿舍须缴纳租赁保证金

元。乙方退还宿舍时,由甲方检查验收,符合退房要求后退还租赁保证金。

6.租住期间,水、电费用已包含在房屋租金内,不再另付。淋浴、直饮水按统一标准以校园一卡通计费使用。

7.租住期间,甲方按照宿管部门安排的房间及床位入住,不得私下随意调换。如甲方对宿舍有其他安排和用途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学校的调配和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搬迁。

8.校内宿舍只准租房人本人居住,不能转租或租借给他人居住,若有转租或租借等行为一经核实,甲方立即收回该宿舍,并根据《规定》相关条款进一步处理。

9.乙方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若发现家具及附属设施损坏,应及时向宿舍管理部门报修,物件属自然损坏的,修理费用由学校负担,属人为损坏的,由租赁人自行承担。

10.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应无条件退还校内宿舍:(1)调离甲方、辞职、离职;(2)开除、解聘、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3)租住宿舍期间已自购住房;(4)甲方认定应退房的其他情况。

11.乙方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中的安全条款,违反以下规定的退宿处理,并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

1)为确保安全,宿舍内严禁使用违禁电器(电炉、电热毯、电热杯、电水壶、热得快、电饭煲等发热电器以及非统一安装的电扇),不得点蜡烛、煤油灯、酒精灯、酒精炉等明火,室内及走廊上不准烧纸物;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私设灯头和使用床头灯;严禁电线绕床。

2)外来人员须严格遵守登记制度才能会客,严禁小商小贩混入宿舍经商,一旦发现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部门或保卫部门。

3)不得擅自将宿舍钥匙借给非本室人员,不得擅自配备宿舍钥匙。如有遗失,凭本楼管理员开具证明到宿管部门补配或换锁,不准擅自换门锁。应注意个人财产的保管,人走室空时要随手切断电源并锁好门窗,贵重物品、现金要妥善保存,谨防失窃。一旦发现失窃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若物品遗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不得在公共部位堆放杂物、垃圾,堵塞消防通道;

5)不得在宿舍内吸烟、赌博、酗酒;

6)不得留宿外部人员,不得男女混居一室;

7)不得在宿舍内从事任何非法活动,一经查实,甲方立即收回出租的宿舍并没收全部租赁保证金,并将有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乙方如违反《规定》和本协议条款占用宿舍或超过规定期限退出宿舍,乙方将按《规定》及本协议条款收回教工宿舍。

13.丙方应对乙方租赁行为进行担保,乙方因本协议中所述情况必须退出公寓的,丙方须协助甲方做好乙方退还所租公寓相关事宜。

1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后勤管理和保卫处(代章)

后勤服务中心

代表人签字:                       签字:                                负责人签字:

部门签章:                           联系方式:                          部门签章: